申报 | 最高1000万!近期可申报的国家部委、广东省、深圳市及各区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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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3-13 17:00
国家级

(共7个)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

主管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受理时间: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受理对象: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本项目应正确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申请代码。

资助标准:强度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项(直接费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卫星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指南

主管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受理时间:2019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3月16日、17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受理对象:2019年度空间科学卫星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接收依托“硬X射线调制望远镜卫星(英文简称:HXMT)”开展研究的申请,围绕以下2个研究方向以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3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培育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1、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3年,且至少连续2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3、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
4、 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
5、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0家以上。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主管部门: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2019年4月10日—30日

受理对象: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和培养文化艺术科学人才,重点支持关系我国文化艺术建设实践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有利于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艺术科学体系建设研究,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支持对艺术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建设等。

资助标准: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主管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2019年2月13日8:00至2019年3月25日16:00

纸质申报:2019年3月27日

受理对象:

一是粒子物理、核物理、聚变物理和天文学等领域的专用大科学装置,支持开展探索物质世界的结构及其相互作用规律等的重大前沿研究;

二是为多学科交叉前沿的物质结构研究提供先进研究手

段的平台型装置,支持先进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的研究和实现,提升其对相关领域前沿研究的支撑能力     

资助标准:国拨经费1.07亿元

生物大分子动态修饰与化学干预

重大研究计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

主管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2019年3月20日16时截止

纸质受理:2019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受理对象:对于有比较好的创新性研究思路或比较好的苗头但尚需一段时间探索研究的申请项目,将以培育项目方式予以资助;

对于有较好研究基础和积累,且有明确的重要科学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系统研究同时体现学科交叉特征的申请项目,将以重点支持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2019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10-1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60-7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3-4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250-3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组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

2020年度课题申报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受理时间:2019年4月10日17:00前

受理对象: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猪、牛、羊等为重点,采用转基因技术、基因组编辑技术,结合常规育种技术,围绕抗病虫、抗除草剂、功能型、抗逆、养分高效等性状改良,重点遴选对农业产业发展有带动作用的新型转基因动植物品系。

资助标准:最高500万

广东省级

“芯片、软件与计算”(芯片类)

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共3个)

主管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受理时间:

常年组织申报,首批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项目内容:

专题一:高端通用芯片设计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专题二:新一代卫星通信与北斗全球系统导航核心芯片研发与产业化

专题三:物联网芯片优化升级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

专题四:大型装置中高性能电子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专题五:芯片制造设备核心部件研发及制造

专题六:高端芯片可靠性与可信任性评价分析关键技术

资助标准:最高5000万/项

2019年度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受理时间:2019年3月25日前

受理对象:面向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节能环保、新材料等行业(产业),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创建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受理时间:截止至3月31日——含深圳

申报要求:1、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环境、节能和安全标准;
  2、项目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环保、安全事故,企业信用良好,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3、核心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附加值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
  4、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冶炼渣、化工渣、陶瓷废渣、脱硫石膏、工业污泥、煤矸石等),综合利用量不低于10万吨/年;
  5、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6、原则上为在建或2019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省内财政资金。

深圳市级

(共6个)

现代会展——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受理对象:资助申报主体须是展会或国际会议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主办项目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

受理时间:长期受理,分批审批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万

深圳市科创委

2019年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认定申请指南

主管部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2月20日至4月19日(截止至18:00)

纸质受理:4月22日至4月30日

受理对象:

本次申请为认定申请,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等法人单位,授予“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牌子,并且给予不超过经审计的前期开支的4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市科技创新委对经认定的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进行年度评价,依照评价结果给予最高 300 万元连续5年的资助。评价申请指南另行发布。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万

深圳市发改委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小升规”工业企业

培育工作方案》

受理时间:2018- 2020

受理对象:推动我市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为我省2018- 2020 年完成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走在全国前列

资助标准:

(一)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 市级财政资金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各区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 二)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的总经理及高管 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署企业家培育工程企业家研修班的, 在已有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 1 万元的补贴。

(三)首次上规纳统工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 员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署产 业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各类培训班, 在原招生规定每企业每班最多允许 3 人报名的基础上, 放宽到 5 人。

( 四)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 ”专精特新” 培育资助项目对巳纳统企业给予加分支持。

( 五)符合条件的首次上规纳统工业企业优先进入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对象。

(六)对营业收入超过 2000 万元但无法通过升规审查的中小型工业企业进行深入研究,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措施

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主管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时间:2019年3月15日前

受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节能环保、新材料等行业(产业),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等三个类别,申报数量不限。

其他

2018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先入库先安排”

资助标准: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核定投资总额的40%。环保专项资金对列为年度资助重点类别的项目,无偿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资助重点:
(一)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系统治理修复项目
(二)重点流域、区域企业优化升级项目
(三)重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四)获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关于申报2019年深圳市企业稳岗补贴的通知

主管部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受理时间:3.4——6.30

受理对象: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深圳市区级

(共19个)

01

宝安区

2019年度第二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主管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

1、企业上市补贴 2月22日-3月18日 2月22日-3月20日

2、企业“新三板”挂牌资助 2月22日-3月18日 2月22日-3月20日

3、行业会议承办补贴 2月22日-3月18日 2月22日-3月20日

4、宝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组展补贴 2月22日-3月18日 2月22日-3月20日

受理对象:

1、企业上市补贴

2、企业“新三板”挂牌资助

3、行业会议承办补贴

4、宝安区政府主办(承办)展会组展补贴

资助标准:最高补贴600万


开展2019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工作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31日

受理对象:

(一)宝安区发明专利奖励、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二)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三)宝安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四)宝安区知识产权配套奖励

资助标准:最高50万

2019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报工作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3月31日

受理对象: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宝安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居民。
受理项目:
1.标准制修订项目;
2.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
3.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
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配套奖励;
5.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配套奖励;
6.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配套奖励;
7.深圳标准认证配套奖励。
资助标准:最高50万

2019年宝安区

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

主管部门: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时间: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3日18:00

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 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二) 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除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载体获得以下资质之一:

  (1)已被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载体(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计划);

  (2)已被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或被列入科技主管部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建设项目计划);

  2.载体位于宝安区域内。

资助方式:

       1.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的,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3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市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园区运营管理机构配套奖励;

       2.对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给予空间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的补贴;对获得省、市级众创空间(创客空间)载体建设资助的,按省、市资助额50%给予空间建设机构配套奖励;

      3.单个科技创新载体可享受累计最高300万的奖励;单个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可享受累计最高200万的奖励;已获得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创客实验室资助的园区(众创空间),按同级最高标准补齐差额;

      4.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宝安区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申报

主管部门:   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奖励项目:

  (一)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

  (二)2018年度首次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企业;

申报条件:

申请宝安区2018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奖励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

  (二)2018年获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且该称号为同一级别首次获得的企业。

资助标准:


02

光明新区

受理2019年光明区众创空间认定申报

主管部门:深圳市光明区经济服务局

受理时间:2019年2月19日—3月31日

受理对象:依托广泛的社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的场所,通过创新与创业、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受理2019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主管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服务局

受理时间:2019年3月8日—4月8日

受理对象:

(一)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经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最高500 万

03

南山区

暂无

04

龙华区

调整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

境内上市、挂牌资助类项目受理时间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每月15号至20号(非工作日顺延)

申报项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企业境内上市和挂牌资助类

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金融业分项项目受理工作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 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受理对象: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分项实施细则》、《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分项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申请条件的企业。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0万

05

福田区

福田区支持行业协会发展资金项目

(备案、申报)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引入项目落户支持   

行业协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专项活动支持(高峰研讨会或重大研究项目)   专项活动支持(展会或博览会)   

专项活动支持(重点行业数据统计调研)   

特殊项目支持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万

06

盐田区

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

受理部门: 盐田区发改局

受理对象:

1、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     

2、合同能源管理类     

3、LNG拖车、LNG加气站     

4、绿色物流企业认定及资助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万

07

大鹏新区

生命科学产业园和海洋生物产业园

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资助

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 生命科学产业园和海洋生物产业园(以下简称“两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金资助。

08

龙岗区

2018年龙岗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

专项扶持资金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受理对象:

评审制

1.节能应用项目   

2.节水应用项目   

3.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4.低碳循环园区项目   

5.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低碳城(镇)试点示范项目计划   

核准制

1.能源审计项目   

2.自愿性清洁生产项目   

3.配套奖励项目   

4.绿色建筑项目   

5.清洁能源汽车   

6.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500万

2018龙岗区经发资金

主管部门: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看下方子项具体受理时间

受理类别:

1. 上市配套扶持——全年受理

2. 传统优势产业配套扶持——全年受理

3. 商标扶持   ——全年受理

4. 军民融合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5. 技术中心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6. 技术改造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7. 完成能效提升项目一年内的企业扶持(能效对标扶)——全年受理

8. 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扶持——全年受理

9. 工业强基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10. 信息化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11. 电机能效提升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12. 零售业专项扶持——全年受理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专项扶持

(二)进一步提升消费载体专项扶持

(三)挖掘居民消费潜力专项扶持

13.服务业总部企业配套扶持——全年受理

14.促消费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0万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受理时间:常年受理、分批评审

受理项目:

1、扶持类别:

(1)核准制项目。包括:内容产业和数字创意产业扶持、园区建设扶持、重点企业扶持、参展扶持、文博会扶持、配套扶持、 行业组织扶持、专业培训扶持、获奖扶持、招商引资扶持、文化金融扶持、文创活动扶持、媒体宣传扶持、文化出口扶持、平 台建设扶持。

(2)评审制项目。包括:设计产业扶持、原创项目扶持、重点企业落户扶持、标准制定和知识产权保护扶持、文化消费扶持等 。

资助标准:见链接资助细则附件

受理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区内企业新增投资扶持

主管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2019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受理对象:在龙岗区落户后两年内新建实体经济项目,且在2018年度内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区内企业(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

资助标准:最高3000万

2019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质量发展类)申报

主管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申报条件:

(一)符合龙岗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我区 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科技成果的标准化、产业化;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 的结合,增强龙岗的核心竞争力;

(三)有利于促进龙岗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经济社会的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有利于提升龙岗产品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

(五)有利于保护人身健康、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循环 利用效率、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40万

09

坪山新区

暂无

10

罗湖区

2019年罗湖区国家省市创新载体资助  

主管部门: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时间:3月1日至5月20日

受理对象:

1.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非组织。

2.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  

资助标准:

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按照项目实际在罗湖投资总额的50%给予支持,国家级最高支持2000万元。 支持国家级创新载体在罗湖组建分支机构,按照项目实际在罗湖投资总额的50%给予扶持,最高1000万元。鼓励省级创新载体落户罗湖,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500万元;鼓励市级创新载体落户罗湖,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300万元。对于罗湖区属机构获批国家、省、市级创新载体的,参照前述条款予以支持。同时对由市级升级为省级的,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200万元;省级升级为国家级的,按照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500万元。


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

主管部门: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时间:3月5日-5月20日

受理对象:

1.在罗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主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 新建研发机构经区经促局、科创局、投推局批准立项;

3.公司会议决定成立研发机构(部门),并发布相应成立研发机构的文件,确定研发负责人和人员组成;

4.本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5.有研发固定场所,包括研发人员办公场地、实验室场地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场地面积不少于平均30平方米;

6.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

7.开展研发活动,有研发项目立项计划(包括研发经费计划)和可行性报告;

8.配备相应的研发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30万元。

资助标准:

获得区经促局、科创局、投推局批准立项的研发机构,经立项部门验该企业2017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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