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129
发表时间:2018-05-16 14:34 一、基本原则按照企业自愿、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要求,坚持经济指标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现实情况与发展潜力相结合、自主内源与引进吸收相结合、遴选培育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兼顾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特点和地区布局,好中选优。二、工作目标在智能制造领域认定一批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带动作用大、发展初具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三、培育和认定的产业范围申报主体为我省从事智能制造领域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服务,发展已初具规模,在本领域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优势的企业。智能制造具体指运用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信息系统与技术,研发制造具有感知、决策、执行功能的各类智能装备和产品,以及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与应用服务,包括:(一)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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