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 南山区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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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7-05 18:07

南山区:关于开通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申报的通知

一、资助政策

对属于我市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我区,并已经获得市有关部门奖励的,给予市奖励额50%、最高150万元的叠加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资助项目属于审核类,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每个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给予最高1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二)经深圳市投资推广署认定且确定给予资助的项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企业及公司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备齐资料,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出资助申请,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窗口;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单位申请,对申请单位的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补齐的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将企业申请材料分送资金主管部门;

(三)资金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或进行核准;

(四)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计划;

(五)区财政部门、区统计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分别对企业的地方财力贡献、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和注册情况等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八)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九)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待初审通过后,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扫描上传税务申报系统下载的电子版);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六)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获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市投资推广署申请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资助的所有材料、经市投资推广署认定且确定给予资助的公示文件、奖励资金到账收据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七)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网上原件扫描上传);

(八)其他需要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七、申报时间
       2018年6月28日9:00至2018年6月29日18:00。
      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在收到系统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2018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宝安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居民。

二、资助范围、条件及标准

(一)资助范围

1.标准制修订项目;

2.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

3.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

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配套奖励;

5.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配套奖励;

6.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配套奖励;

7.深圳标准认证配套奖励。

(二)资助条件要求

申报资助的项目应符合《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操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标准制修订项目应是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经法定部门正式批准发布的;

2. 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或担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应是在2018年7月1日前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

(三)资助标准

奖励标准及流程详见《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操作规程》。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需提交材料

《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操作规程》规定的各类项目必须提交的材料。

(二)其他事项

1.《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填写表(一);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的填写表(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的填写表(三);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配套奖励的填写表(四);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的填写表(五);深圳标准认证项目的填写表(六)。

2.单位公共信用信息证明材料可从以下任一网站查询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gdgs.gov.cn/aiccips、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org.cn/web/index.html。

3.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纸质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收一份标准文本原件;打印、复印件均以A4纸型双面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另将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填写在《2018年宝安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并打印一份,与上述书面材料一同提交。

4.项目申请表Word电子文档及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hw1@ szmqs.gov.cn,邮件标题请以“单位名称+2018年申报项目汇总表”的格式统一命名。

5.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各申请者自行留底。

四、受理

1、受理部门:宝安区政务服务局。

2、受理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

3、受理地点:深圳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周日: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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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粤港澳大湾区的产学研,今年将继续以“共融全球智慧,驱动湾区发展”为主旨,为了更多地帮助学术界和产业界互通,充分发挥国际创新资源汇聚的优势,将于2018年8月10日至12日深圳中海凯骊酒店举行2018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大会。


编辑 | 容佩怡

检校 | 汤嘉利

审定 | 王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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